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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百家乐- 体验真人娱乐的魅力|法源地 | 走样的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

发布时间:2025-10-15 17:54:11    次浏览

在近期各地组织的传染病分类监督试点工作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医院只是在导医台上放置了一块“预检分诊”的牌子,一名护士“全副武装”地为患者测试体温……。这就是传染病预检分诊吗?! 我们来看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三条: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注意一:传染病预检是对来诊的患者预先进行有关传染病方面的甄别。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时都应当进行传染病的预检,而不仅仅是在导医台“预检”!注意二:传染病分诊是将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分流。传染病分诊点不是“甄别”传染病人的地方,而是传染病人就诊的地方!。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注意一:特定情况下,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和分诊工作!注意二:为了加强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和分诊,必要时可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先对接诊病人进行特定传染病预检!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仅仅在“导医台上放置一块‘预检分诊’的牌子,一名护士‘全副武装’地为患者测试体温”不是传染病预检的全部,仅是“特定情况”下、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加强措施。个别医院一年四季将“预检分诊”台常设不懈,而忽视正常情况下各科室医生对传染病的预检分诊,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大有应付检查和作秀之意!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对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具有重要意义。除了须按规定做好“一般情况”和“特定情况”下传染病的预检之外,还应当做好以下工作:1. 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2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3. 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4. 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5. 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作者单志民:郑州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长期负责医疗卫生监督监管工作。————————END————————郑州卫生监督原创图文发布转载须注明作者和公众号